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人教字[2008]313)的精神,现就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5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2、2007年单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科目[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同时口试在B级以上(含B级)],视为单科合格,可保留至2008年度;2008年又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这些科目的单科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可视为达到合格标准。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和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国家广电总局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网址:www.rfthr.com
符合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时间另定)。
为了满足考生对考试有关情况的咨询,从2009年1月15日起15个工作日内,省广播电影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受理应考人员提出的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针对考生提出需要核查和答复的问题,省局每5个工作日汇总一次上报到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待总局考办统一回复后,省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再据此答复个人。
省局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5889619
传真电话:0371——65889261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