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人才中介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2009年度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员资格考试。
(二)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师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硕士学位或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博士学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同时报考上海市人才中介员和人才中介师。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中介员:
2009年4月18日 9:00-11:30 《人才中介理论与实务》
(二)中介师:
2009年4月18日13:00-15:00 《人力资源管理》
2009年4月19日 9:00-11:30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
13:00-15:00 《人才中介相关法律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4日-15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2月16日(9:00-11:30,13:30-16: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315室)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2240 65989445
2.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斜土路1223号28楼)
报名点代码:3131
联系电话:51029669-208、216
3.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浦东南路1036号隆宇大厦1402室)
报名点代码:2806
联系电话:58884557 58884561转1009 58884556(传真)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到相应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4月6日-4月16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五、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人力资源管理》为客观题组成,其它科目为主观题、客观试题组成。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