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
技术水平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新教师〔2014〕1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规划》),现就2014年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2014年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分三次进行。第一次考核时间为
二、考核对象、内容及标准
参加考核的对象为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对象的年龄,依照《继续教育规划》规定执行,即年满45周岁(含)以上的教师免考,但免考教师须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的内容、标准等依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教师〔2002〕33号)执行。
三、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考核组织管理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旨在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培养,提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中小学教师参加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成绩将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以及职务评审、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继续教育规划》精神,加强政策宣传,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级考核政策,制定和完善考核制度、考核计划,落实考核对象及人员,加强考核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工作,明确考核职责,严格考核制度和纪律,做好考核相关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
(二)要做好考核前培训工作。从往年各地考核成绩看,凡严抓考前培训,且培训扎实有效,则考核的合格率较高。为切实提高我区教师考试的合格率,提升培训和考核效果,各地(州、市)、兵团各师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做好考核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做到有机房、有设备(培训设备及软件可参照考点配置要求)、有辅导教师(参加过自治区指导教师培训的教师)、有制度、有计划,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切忌考前突击培训。有关培训教材等事宜可与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料中心联系。
(三)要严格考点设置工作。各地(州、市)、兵团各师2014年起需新设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考点的,由各地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办公室申报,经自治区评估合格后方可设立。
(四)要不断提升考核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起,自治区、兵团将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开展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网上报各、网上录入成绩、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合格证等工作,4月份第一次考核首先在乌鲁木齐市、巴州、伊犁州、石河子市(第八师)和新疆教育学院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力争8月份第二次考核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试点工作事宜,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办具体负责。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方式:
倪友利 联系电话:0991—7606122
兵团教育局师资管理处联系方式:
许 成 联系电话:0991—2896283
自治区计算机考核办联系方式:
张梅芳 联系电话:0991-8898799(传真)
附件: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2014年考务工作安排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印数:汉文四○份 校对:倪友利
附件:
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
2014年考务工作安排表
时间 划分 |
各地上报参考人数并定制试卷份数 |
领取 试卷 |
考试 |
上报考核数据盘 及理论试卷 |
宣布考 核结果 |
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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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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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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