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将于12月19日举行,上午考CET4,下午考CET6。
一、必须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接收社会考生报考,坚决杜绝非报名点集体报名,严禁设置校外考点,严禁提高收费标准。要细化报名工作程序,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由教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资格;成教或自考助学班的在校生,则由教务部门与负责学籍管理的校一级相关部门协商,签订报名资格和考试管理责任书。
各报考点对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应指派专人(携带其数据库和纸质名单,字段包括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对其学籍进行审核、验证后方可报名。审查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教务部门留存,另一份交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备查。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接受社会培训机构的考生报名的考点和负责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上次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和答卷雷同的考生,将依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一年内不允许参加CET考试。
二、未设置考点的院校,可在与邻近考点协商同意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2),经审核、批准后将批复提交协商考点备案。未设置考点的院校由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学生集中报名,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整理成报考数据一式两份(盖章)、连同招生名册(复印件)一并提交协商考点和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考试期间,未设置考点的院校必须派专人带队,配合考点院校做好本校考生的管理、协调及服务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及考试。
四、各考点必须确保所交报名库、图片库和集体报名单真实、准确、完整。为此,应正确指导考生按规定填涂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对自己的报名信息校对、签字。报名数据库上报后,如发现误差,考生签字的由考生负责,考生未签字的由考点负责。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考生报名时当场签订的考生信息校对单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考点须保存到考试结束6个月后方可销毁。
五、我省报名时间为9月25-10月15日。各考点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报名并完成信息核对汇总工作,信息上报时间为10月19日。
附件:(附件2请点击下载或查阅,附件1和3请点击后文直接查阅)
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生报名须知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未设置考点的高校报考申请表(请点击下载)
3.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