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招生院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特点,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成人本科(含高起本和专升本)原则上应在普通本科院校中举办。
3、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经教育部汇总的分省招生计划不予招生。省外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的计划,须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招生院校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同意,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调剂。
4、各成人高校在我省各地设函授站举办函授教育,其函授站必须经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省教育厅备案,年审合格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方可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