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
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
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1996年(房地产开发与
管理)、《中国古建筑工程》专业被北京市教委评为特色专业。本校除开办大专学历班外,还
承担着房地产行业的岗位培训和资格性考试。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评估员、房地产经纪人、古建预算员、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等岗位资格性培训。
第三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
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面授。
第五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周2?3个晚上和(周
六、周日)一个休息日全天。上课地点在本校北校区,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
第六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学生。
第七条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八条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己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
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九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办学形式
招生范围
类别
收费标准/年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业余二年半
全 市
文史
2280
物业管理
业余二年半
全 市
文史
2349
工程造价
业余三年半
全 市
理工
2240
装饰艺术设计(中国古建筑)
业余二年半
全 市
艺术
3480
装饰艺术设计
业余二年半
全 市
艺术
3480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本校加试素描、水粉。加试时间
第十条新生人学后,本校将对己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台条件或
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
督。
第十三条本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
邮政编码:100007
招生办电话:北校区64042329 84042080
网址:www.fdcjy.com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本校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