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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09-8-6 12:04:48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电大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综合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等多种媒体进行远程教育的开放大学,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高等学校。学校在全市各区县、各系统及部分中央在京单位设有50个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构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远程开放教育网络。

第三条  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四条  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的学习形式分为脱产和业余两种。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专业脱产学习的最短年限为两年,业余学习的最短年限为两年半。授课以计算机网络、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等多种媒体及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采取学分制,学籍保留六年(理工类专业为七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即可毕业。学习时间以业余为主(平时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脱产班上课时间由分校(工作站)具体安排。

第五条  北京电大2009年成人高考共有7个分校(工作站)招生,设有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脱产)、市场营销、金融与证券、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舞台灯光与音响、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脱产)、艺术设计(脱产)共11个专业。

各专业招生分校和上课地点:

会计专业: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一商干校工作站(海淀区远大路19号市委党校一商分院,电话81763408;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崇培中心工作站(崇文区东晓市街101号,电话67028715)。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脱产):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

市场营销专业:崇培中心工作站(崇文区东晓市街101号,电话67028715)。

金融与证券专业(脱产):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

文秘专业: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海淀区白塔庵5号,电话82160606)、宣武学院(宣武区菜园街13号,电话83549262)、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

舞台灯光与音响专业:文化局工作站(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首都图书馆5307室,电话87316829)

电子商务专业:一商干校工作站((海淀区远大路19号市委党校一商分院,电话81763408;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脱产):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金融学院工作站(海淀区西三旗新都环岛南侧,电话82932955)。

艺术设计专业(脱产):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海淀区白塔庵5号,电话82160606)、供销社工作站(房山区大石河北京经贸高级技术学校东院,电话89345646)。

第六条  报考北京电大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到所报分校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时间为919(周六)上午9时至11时,加试课收取考试费30元。加试课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  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数计入总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录取时按照上线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以考生第一志愿为主,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经录取后,当分校的录取人数不足办班人数时,可在本校内进行调剂。

第十一条 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收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教材及其他费用自理),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其最高收费标准为:

文史类:学费5220元(业余学习三年),平均每年1740元;

文史类:学费6420元(脱产学习二年),平均每年3210元;

理工类:学费7700元(业余学习三年),平均每年2500元;

艺术类:学费8700元(业余学习三年),平均每年2900元;

高职艺术类:学费10700元(脱产学习二年),平均每年5350元;

高职文史类:学费6420元(业余学习三年),平均每年2140元;

高职理工类:学费11200元(脱产学习二年半),平均每年4480元。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大招生与系统建设处负责解释。

北京电大各分校招生工作由北京电大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北京电大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考试办公室负责监督。北京电大招生监督电话:82192126

北京电大校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办公室:4号楼101室。电话:82192266

招生网址:http//zs.btv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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