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二○○九年成人教育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为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将招收成人教育学历生。为保证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在职、从业人员。报考大专层次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文化程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上的人员。
第二条 学习形式:2009年面向社会招收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的业余学习形式。
第三条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由中央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专业报名时间为
第五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层次学生符合中央美术学院《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教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 教学地点:北京市求实职业培训学校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大街20号)
▲ 学费:专升本(业余)3400元/学年;高起专(业余)3573元/学年。
第七条:本章程由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有关招生的详细内容可参照《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电子邮箱:peixun@ca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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