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2012年招生考试政策、办法作了如下调整:
(1)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区县确认点的方式有所改变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2012年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区县确认点时,不再要求“考生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而是采取“所有考生可以就近报名确认,但北京户籍考生若享受边远山区照顾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认”。
(2)继续全面实行网上交费
2012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为:全部网上交费,不提供其他交费途径。目前承担网上交费的易宝支付交费平台系统已经成熟,考生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中实现网上交费。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1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说明》,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耽误报名。
(3)填报志愿原则有所变化
专科起点本科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
高中起点本科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在高起本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如果兼报高中起点专科志愿可以在高起专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
艺术体育类考生每个志愿学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选择调剂方式:不同意调剂或同意校内调剂。不同意调剂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学校内录取到未填报的专业;同意校内调剂代表服从本志愿学校录取到其他未填报的专业。
专升本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层次的志愿,高起本层次相同专业类别可以兼报高起专层次相同专业类别的志愿,反之不行,专业兼报原则: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即可兼报。
(4)录取批次由三批次录取改为二批次录取
2012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由原来的三批次录取改为两批次录取,即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录取,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录取。不再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单独设为一个批次;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5)在录取的每个批次后,考试院成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当前批次第一、二志愿均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考试院网站,重新填报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调剂录取。
(6)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考考务〔2012〕3号)的宣传力度,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7)继续全面推行网上阅卷
为保证考试的科学公正性,北京市继续全面推行网上阅卷,请考生参阅“实施网上阅卷考生答题注意事项”,注意答题方法,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8)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考生资格的审查。除确认期间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携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一张到所选择的区县验证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外,特别告知考生: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仍要做复查工作。被录取后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还须持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
(9)对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及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毕业生申请免试专升本的,继续实行先向高校申请,再于8月30日—8月31日在考试院网站报名,最后于9月7日到东城区北区(原东城区)成招办确认。
(10)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布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通知》(教学司〔2011〕4号)的精神,2011年起启用2011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适用201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的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适用201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