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201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层次 |
科类 |
分数线 |
备注 |
专 升 本 |
文史 |
150 |
|
艺术 |
10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05 |
| |
经管 |
105 |
| |
法学 |
150 |
| |
教育 |
100 |
| |
农学 |
100 |
| |
医学 |
120 |
| |
中医 |
100 |
| |
高 起 本 |
文史 |
160 |
|
艺术 |
11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60 |
| |
高 起 专 |
文史 |
110 |
|
艺术 |
10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00 |
| |
体育 |
10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 以上分数线是各层次、各科类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于上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且不同学校或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间的上线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亦存在不均衡现象,所以部分考生仍存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情况。
2. 2013年我省成人高考志愿填报仍然采用“考前填报意向志愿,考后知分、知线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正式志愿填报时间为:11月23日9时至
3. 正式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
4.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2月上旬开始,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