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号由16位数字字符组成,前两位代表年份,接下来的六位是地区代码,接着是招生类别和科类代码,最后五位是顺序号,顺序号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分配,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01—9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今后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教育部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在《报名登记表》中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招生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凡因考生本人确认失误、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造成的信息错误,在考试、录取以及录取院校注册等方面所产生的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在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时要为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打印《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艺术、体育类术科加试成绩登记表》,为参加术科加试时使用。
⑥报名结束后,各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上网下载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各旗县区报名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库”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认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进行删除,对享受照顾分数的考生特征进行审核,对不正确的考生特征进行修改;经审核、确认后,由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在《报名登记表》上负责签字,加盖公章,并将《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享受照顾加分录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袋》组成考生纸介质档案。
2、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根据核实好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使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研发的程序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号入座。座位号规定为10位数字代码,依次为盟市(2位)、旗县区(2位)、考场所在学校(2位)、考场(2位)、座位号(2位)。《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在基层招办办公平台网上打印,由各盟市自行设置是由盟市打印或者旗县打印。《准考证》由考生所在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于考前10日内发放给考生本人。
3、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号入座,参加考试。每科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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