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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

来源:上海成考 2009-7-2 16:28:01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建筑面积14.3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近2000人。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3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成人教育的办学定位是:为上海培养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经济社会管理人才。学院现有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企业法律顾问)、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经济与贸易8个专升本专业(专业方向);法学、行政管理2个“高起本”专业;法律事务、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刑事司法、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国际商务、安全保卫10个专科专业。学院还有一批与学历教育专业对口的、有益于学生今后人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非学历培训项目: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和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辅导等。

 

一、招生专业

(一)专升本

1.法学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该专业是我院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犯罪学。

2.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也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定报名点。加强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方针,该专业发展前景广阔。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该资格考试和培训。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管理。

3.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也是上海市国资委、市经委同意并经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上海考试报名点。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该资格考试和培训。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专论、企业管理概论、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师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社会工作专门人才。我院是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上海考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师资格)”和培训。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社会保险与福利、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法学概论、城市社会学、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公共关系学、社区工作、社会统计学。

5.行政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法学与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理论、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中国文化概论、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现代行政领导学、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6.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面向社保系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管理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工作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心理学、管理学概论、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统计学、西方经济学、中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7.英语专业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掌握英语与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急需的应用性紧缺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高级英语、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概论、英国文学概论、民商法概论、商务英语、法律英语。

(二)高中起点本科

1.法学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2.行政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学、政府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心理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三)专科

1.法律事务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2.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管理学概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法等。

3.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行政学原理、社会工作概论、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管理、公共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共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等。

2009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

考试科类

学习形式

学习地点

学费

法学

专升本

法学

业余、3年

浦东、徐汇、普陀

3200元/每学年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徐汇

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

徐汇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师方向)

徐汇

行政管理

经管类

长宁、普陀、闸北

劳动与社会保障

普陀

英语

文史类

徐汇

法学

高起本

文史类

(文理兼收)

业余、5年

普陀

3200元/每学年

行政管理

普陀

法律事务

专科

 

文史类

(文理兼收)

业余、3年

徐汇

3200元/每学年

公共事务管理

普陀、浦东

工商行政管理

徐汇、闸北、普陀

    注:1.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以及荣获区、县、局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加20分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

    2.如某专业或教学点录取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视情况调整录取专业或调剂到其它教学点。

二、报考条件及统考科目

(一)专升本

    报考条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应届、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统考科目

    法学类专业:政治、英语、民法(06、07、08年上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为155分、141分、141分)

    经管类专业:政治、英语、高数(二)(06、07年、08年上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为172分、136分、154分)

    文史、中医类专业:政治、英语、大学语文(06、07年、08年上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为252分、237分、237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

    报考条件:必须具有高中阶段(含中专、中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毕业文化程度。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史地(上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06年文科为252分、理科为219分;07年文科为242分;理科为175分;08年文科为246分、理科为175分)

(三)专科

    报考条件:应具有高中阶段(含中专、中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毕业文化程度和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上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06年文科、理科均为100分;07年文科为125分、理科为100分;08年文科为144分、理科为100分)

    报考专科的考生还可以参加综合能力考试。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沪教委学〔2003〕1号文的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将综合能力考试作为招生院校的一门选考科目。综合能力考试一般在成人统一高考后第二周的一个双休日下午进行,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人文知识五个部分,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学习时间及地点

    上课时间一般为双休日的一天和平时的一个晚上。

    (一)徐汇教学点(继续教育学院总部):蒲汇塘路99号(漕溪北路口)或中漕路36号。轨道交通1、3、4、9号线,公交15、42、43、50、56、87、92、93、111、122、946、205、218、401、703、732、820、824、830路等。

    (二)浦东教学点:东方路1600弄(蓝村路口)文建高级中学内。轨道交通4、6号线蓝村路站,公交451、819、771、772、871、779、798、792、746、219、626、639、980、984、795路等至东方路蓝村路站下车。

    (三)闸北教学点:和田路410号(近柳营路口)古田中学内。轨道交通1号线,公交46、47、69、95、108、114、210、232、253、305、312、322、518、722、916路等。

    (四)长宁教学点:定西路1300号(邻近中山公园,安化路口)长宁区业余大学内。轨道交通2、3、4号线,公交20、54、67、73、88、96、231、519路等。

    (五)普陀教学点:农林路81号(从中山北路1655弄进入)上海司法学校内。轨道交通3、4号线,公交112、68、738、830、216、69、829、743、561、129、206、40路等。

四、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到我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填写并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拍摄数码报名照,不得委托他人。

    现场确认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99号(漕溪北路口),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见“学习地点”中徐汇教学点的交通线路)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含复印件);(2)学历证书(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有关证书或证明;(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沪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

    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8月份,具体时间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址:www.shmeea.edu.cn)。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64418118(兼传真)、64277796

    监督电话:39225153

    校园网:www.shupl.edu.cn/jxjyxy

    电子信箱:chengjiao@shupl.edu.cn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地址:蒲汇塘路99号(近漕溪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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