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录取形式
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形式。录取工作分集中录取和补录取两个阶段进行。集中录取时间为11月18日至28日,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
补录取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日;省高招办根据上线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情况,进行补录取。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高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分数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按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将上线的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学校全部投档,学校按第一专业志愿审录。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其他事项
1.招生学校按省高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的学生,要核对其毕业证书原件,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高招办备案。
3.新生入学注册时间为2009年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