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考生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弱视(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精神疾患者。
第三条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脱产、业余学习形式。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分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一般为2—3年不等,实行学年制。
第六条 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报名(8月29日)。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在国家规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条 2006年我院成人高考招生均为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专升本考生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于8月29日到我校办理专业加试手续,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各专业加试内容:
表演(戏曲表演方向)———15分钟戏曲片段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小品
导演(戏曲导演方向)———15分钟戏曲片段
导演(影视导演方向)———命题小品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5分钟本专业作品演奏
音乐表演(声乐)———两首曲目
戏剧影视文学———命题作文写作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素描、色彩
加试地点:北京市陶然亭路53号北楼中国戏曲学院成人教育部
加试时间:8月30日、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八条 2006年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专升本层次:
专科层次:
以上各专业均面向社会招生。各专业均在北京报名考试。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考试和学习的外埠在京工作人员,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人
业余层次收费标准未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待北京市教委、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最终批准后的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以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北楼中国戏曲学院成人教育部。邮政编码:100054。咨询电话:010-83548740、83546648、83548741
E-mail:qfn511@sohu.com
第十二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办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院成人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