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委批准,宣城市建委、宣城市旅游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11月1日前-1973年10月31日后);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宣城市建委、市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人事编制网(http://www.xcrs.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统一为2008年12月11日--13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建委人事法规科(联系电话0563-3020549),
市旅游局政秘科(联系电话0563-3022771)。
2、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市在编教师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其他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90元/人。经资格审核合格,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人事部门同意可放宽至2︰1,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于2008年12月15日到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改报其他相关职位。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考两科,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100分)。
②《专业知识》为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提供。
③《综合知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职业道德、公文处理(100分)。
(2)笔试时间:
2008年12月27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数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与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体检和考核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还相同,则依照《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达不到面试成绩平均数及以上的,则取消进入体检的资格。
3、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4、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
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人事编制网(http://www.xc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市人事局审批。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市人事局审批后,应聘人员凭市人事局开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
三、招聘工作纪律
(一)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做好市建委、市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组长:彪明满(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伟(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成员:郜建平(市建委主任)
徐德美(市旅游局局长)
陈滨涛(市人事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陈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德福、杨劼、孙光荣、阮文武为办公室成员。
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7470或0563-3023986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0563-3026400
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63-2719587。
宣城市建委、市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宣城市人事局、宣城市建委、宣城市旅游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