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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济技术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人事厅 2009-6-30 21:35:36

根据《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2009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皖人发〔200923号文件规定,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二)资格复审时间。2009630(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合肥市长江西路540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入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人。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原始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面试、试讲和技能操作。

1、时间:200974-5(具体时间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地点:安徽经济技术学校。

3、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到,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入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以及仪表举止、发展潜力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到者视为弃权。

4、试讲。试讲分不同岗位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25分钟。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实现教学目标、对课程教材内容的把握、教学组织等能力,以及教学基本素质、教学效果等。

5、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以及将知识转化为技能的水平,考察考生正确使用、调试、操作设备的能力,判断和排除设备故障能力,利用设备实际加工制作能力。技能操作时间为40分钟。

6、考官组构成。专业测试考官组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2人。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将参加当日同类岗位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物流管理、中文、管理(辅导员)三个岗位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试讲。最终笔试与面试、试讲成绩合成比例为:3.5:3.0:3.5

档案管理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技能操作。最终笔试与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合成比例为:3.5:3.0:3.5

数控技术应用、制冷空调运用与维修、广告设计与制作三个岗位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最终笔试与面试、试讲、技能操作成绩合成比例为:3.5:2.0:2.0:2.5

四、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对于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1:1比例进行体检,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12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563426

监督电话:0551-287062228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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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九年六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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