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精神,结合学院招聘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上述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合肥市双凤工业园凤麟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1-5664606、5664600
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于测试前三天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http://bm.ahiib.com/zzrsc/)上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后,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四)考官构成
教师岗位根据招聘专业,设立试讲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2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2人)。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五)试讲安排
1.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2.参加试讲人员,同专业每位应聘人员试讲内容相同,按抽签顺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六)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教师岗位每人10分钟,非教师岗位每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研究与发展潜能等。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确定。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教师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5%);非教师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占60%。在专业测试中,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学院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每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
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对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商务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5664676
联系电话:0551-5664606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