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发〔2009〕1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
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办发〔2001〕48号)精神,2009年继续开展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对上述人选中,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皖北三市(亳州、宿州、阜阳)、全省县以下单位的,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申报资助经费,须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从安徽人事编制网站下载)(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政府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连同申请资助经费报告、项目任务书或已出版的著作(独著),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培训等相关资料,于2009年7月20日前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相关要求
1、对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2、各部门、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资助经费的高效使用。要把申报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结合起来,鼓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2663033
二OO九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专技 带头人 资助 通知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