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现对安徽省广播电视科研所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文件要求,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科研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为电子类专业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先专业笔试、后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为考试当日下午2∶30前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电子类专业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掌握电子类专业知识的情况,包括: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测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安排。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2、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的顺序,于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科研所(宁国路124号五楼)。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以当日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面试与电子类专业笔试成绩满分各100分,专业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50%、电子类专业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分。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员,由科研所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科研所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广电局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443465;
监督电话:0551-344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