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精神,现将我局专业测试等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要求见附件一《考生须知》。
二、缴纳费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面试费用按80元/人收取。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潜能。
专业测试按专业设考官组,每组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天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仅1人参加专业测试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
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统考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和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招聘单位按1:1或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由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书面报局。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由局统一组织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局人事处将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核准手续。未能在
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联系电话: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0551-5846823
监督电话:
附件:1.考生须知
2.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统考专业实务测试日程安排表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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