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现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不同专业岗位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文件要求,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0日、21日(上午8:30—下午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乘车路线:115、117、207、122公交车到电子学院站下联系电话:0552-3172931。学院网址:www.avceit.cn。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25元(笔试45元,面试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
1、专业笔试:考本专业主干课程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本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面试由回答问题和试讲两部分组成,考官组成员根据其面试情况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专业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7月 11日下午 14:00-17:30
2、专业测试地点:学院2号教学楼,分别设立测试考场、候考室、备课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低于3:1比例的,以当日同类岗位专业测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占40%)。
四、考核体检
学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进行体检。因故出现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70885;
监督电话:0552-3172884 。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