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直工委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依统考笔试总成绩(根据皖人发〔2009〕23号规定,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各专业按1:3—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专业以笔试入围人数为准。因故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的方式
1、省直工委党校
专业测试时间:2009年 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提前电话通知考生。
专业测试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1号省直工委党校。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能。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20分钟。测试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的实际要求,测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专业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能。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每种方式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及反应能力,面试每人15分钟;试讲采取封闭式备课1小时后当场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考生应聘专业的相关课程(学校命题并提供教材),考察其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效果,试讲每人30分钟。
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专业实务测试由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试讲和面试三种方式进行,每种方式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园林、服装、体育、旅游管理、图书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等7个专业采用实际操作测试;其余专业采用专业笔试,按大学教材各专业学科所学内容为主,不指定教材。
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时间:
地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试讲:试讲采取封闭式备课1小时后当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试讲日期:2009年6月底至7月初(专业笔试时具体通知)
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试讲地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试讲顺序:通过当场抽签方式确定。
3、面试与试讲同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面试时间:10分钟。
四、考官组的设立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2人。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1、省直工委党校
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笔试占30%,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占30%)。
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面试占25%,试讲占40%)。
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5%)。
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序。
六、确定考核人员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省直工委党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按1:2,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同等聘用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招聘单位和省直工委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参照我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省城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缺额,按考核、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报省直工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网站(省直工委党校网址:www.ahszdx.cn;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网址:www.sztvu.ah.cn;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址:www.cmoc.cn)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直纪工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1、省直工委党校
电话:0551—2613713 联系人:
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电话:0551—2698218 联系人:
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电话:0551—5294802 联系人:
监督电话:0551-2606632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