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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震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厅 2009-6-30 21:36:02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局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考生(详见地震局网站公布名单)应在62417:00前到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长江西路558号办公楼三楼308室)报到,办理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社会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5)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

3.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因故出现人选缺额时,我局将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皖人发〔200923号文件规定,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为100分制。

考生按抽签排序参加考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625在安徽省地震局进行。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到合肥市长江西路558号省地震局二楼会议室报到。

3、专业测试考官组构成

考官组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因故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将参加当日同类岗位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四、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二)考核合格后,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经省地震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地震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震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局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部门:安徽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咨询电话:0551-5562794  监督电话:0551-5561834

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8

  

安徽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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