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投资审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庐江县投资审计中心系县审计局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经县编委同意,2010年公开招聘6名审计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范围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
2、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职位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满三周年以上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与工作能力;
6、专业:建筑工程类专业(含土木工程,工民建,电气、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监理等专业)。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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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职位
代码 |
招聘名额 |
学 历 |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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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类审计员 |
T01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关工作经历满三周年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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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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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类审计员 |
T03 |
3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相关工作经历满三周年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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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4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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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刑事处罚的;(2)近三年来受到记过以上政纪处分及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3)近三年来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正在立案查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201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从事工程造价、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三周年以上人员报考须持单位相关工作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报考须提供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笔试费9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经资格审 查后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1日(正月初八)—2月23日(正月初十)。
报名地点:庐江县审计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西)。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两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时间均为 120分钟,每科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其中报考建筑安装类职位的主要测试电气、水电、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等方面知识;报考其他建筑工程类职位的主要测试房建、市政、桥梁施 工预决算等方面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下同)。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参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高的、毕业时间早的、面试成绩高的依次排序(考核、公示不合格缺额递补人选同此排序)。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 作由县人事局、县审计局联合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同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入编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投资审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予以鉴证。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 县人事局、审计局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个人试用期内放弃聘用资格而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十、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审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5-7336963(县人事局),0565-7322643(县审计局)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事局
庐江县审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