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经批准的除外)。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阳县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经批准除外)、2010年教育、卫生系统招考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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