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职辅导员岗位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和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
[按满分100分计分,时间为10分钟]
五、面试工作人员构成:
六个岗位,分成三组,艺术设计一组,音乐(声乐、钢琴、古筝、扬琴、萨克斯)一组,其他(表导演、舞蹈、音响师、专职辅导员)一组,每组考官7人。
六、面试评分及计算方法:
1、面试由各考官当场打分,面试评分高于85分或低于60分评分考官必须说明理由,最终得分为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第2位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2、各项得分合计为面试总成绩得分。
七、面试程序:
1、考生于7月12日上午8:30前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进入候考室,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分组抽取面试序号。
2、面试进行时,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带入面试室,考生自报抽签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及准考证号。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并宣读面试内容,随后计分员发放计分表。考生答题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并得出合计分数,满分为100分,由计分员计算(最终得分为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准后,交主考审核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宣布。
3、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且经评委集体讨论提出是否同意聘用意见。经签署同意聘用,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不含1:3)高于1:1(不含1:1)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然后按照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