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 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或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 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6)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法计分,其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设定65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4)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县人社局和教体局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