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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2012年公共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来源:163贵州 2012-8-15 14:40:38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学历认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 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 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 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情况详见《裕安区  2012年招聘公卫人员岗位设置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裕安区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咨询电话:0564-3267159    0564-3236213    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69
  下载附件:1、裕安区2012年招聘公卫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2、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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