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建委研究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学历,财会类专业;
5、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1名(非在编)。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9月7日。
报名地点:来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室(来安县建阳南路776号,南城美都5号楼2001-2005,电话5635393、5625178)。
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四、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内容:会计、经济等基础知识。笔试
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注重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和接人待物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面试地点: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时间另行通知。
经市建委研究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学历,财会类专业;
5、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1名(非在编)。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9月7日。
报名地点:来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室(来安县建阳南路776号,南城美都5号楼2001-2005,电话5635393、5625178)。
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四、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内容:会计、经济等基础知识。笔试
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注重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和接人待物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面试地点: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