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由市水利局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淮人社发[2011]52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各级监督。考试、体检、考核、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2123635(市水利局)
667851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6678153
附: 《2012年淮南市淮河河道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水利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