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 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体能测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七、考 核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实绩(包括学业成绩)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叶集试验区公安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辅警聘期内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3.在工作时间内,辅警统一着配发的制式服装。
十、组织领导
此次辅警招聘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区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2720430;监督电话:6497160。
叶集试验区公安分局
叶集试验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