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人员。
(七)公示
将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原行政关系、待遇等不变。
(九)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市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事务。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日-11月22日。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可查阅:明光政府网:http://www.ahmg.gov.cn;明光先锋网:http://www.mgxf.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32464。
附: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