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拟引进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复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引进每个环节均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引进工作纪律
严格实行保密、回避制度。凡符合回避规定的应当回避。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引进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绩溪县广播电视台、绩溪县教研室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3-8158075、县广播电视台0563-8152907、县教体局0563-8169292,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 0563-8153287 。
附:1、2012年绩溪县广播电视台、绩溪县教研室公开引进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12年绩溪县广播电视台、绩溪县教研室公开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