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考官与考生的面谈和对综合试题的提问,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考试总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体检初选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有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市人才流动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检查。因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递补。
十、聘用方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培训等程序被聘用者,由市人才流动中心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淮办发[2008]22号和淮人发[2008]13号规定办理派遣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
按淮人社发[2011]52号执行,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