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主择岗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实行自主择岗,其它单位招聘人员直接进入聘用环节。
自主择岗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择岗前在县人社局网站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镇分岗位自主选择岗位。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和不愿择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参加择岗人员自主择岗后进入聘用环节。
自主择岗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77986(县委组织部)
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