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行政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岗位,15名。
三、选调条件
1、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室外执法工作需要;
4、性别为男性,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