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分别正式聘用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和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按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笔试费90元(45元/科)、上机测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2、咨询电话:
0551-65352110、65352099(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0551-65352448(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0551-62121817(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2、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3、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