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人数
在县直机关和各乡镇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以下(含科员)人员中拟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2010年12月底前录用为公务员;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法律或法律相近专业;
7、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方式、程序和时间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集中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13年4月14日-18 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报名咨询电话:8603971)。
报名时提供《旌德县201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自行填写),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公开选调工作小组批准可放宽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