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报考区卫生局非卫生执法岗位的,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报考区法院招聘岗位的,笔试、测试、面试成绩按45%、40%、15%合成;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和卫生局卫生执法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方法决定取舍:区卫生局非卫生执法招聘岗位以《专业知识》、区法院招聘岗位以测试成绩、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和卫生局卫生执法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阳区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拟聘人员方法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拟聘人员方法决定取舍)。 体检、政审及公示时间均同上要求。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区卫生局所属公共卫生单位招聘人员执行所在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区招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招聘人员执行所在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其他单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代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二)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庐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庐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51-65699807;庐阳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51-65699378。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
附件:庐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阳区监察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