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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网宣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2013-5-18 14:53:52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合成确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委宣传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核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待遇: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三)所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63537523(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0551-63536115(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 督:0551-63537508(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0551-63536506(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 务:0551-6261 5147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www.hfpta.com)

 

点击下载:2013年合肥市网宣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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