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在安徽省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体育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省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2860897 62876996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8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