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与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网格管理员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每月1200元(含个人应按比例缴纳的保险款);“数字化”城管管理中心管理维护员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月1600元(含个人应按比例缴纳的保险款)。
所聘人员月工资,每年递增50元。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手续及意外伤害险。
九、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57-3936091,联系人:赵峰
相关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宿州市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州市城管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十、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57——393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