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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招聘直属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6-20 9:23:33


三、成绩合成
1.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3001332岗位以专业测试总成绩60分、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001333岗位以当日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分别确定为上述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2.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
省食品药品检验检验所3001332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成绩占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合成确定。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001333岗位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3.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遇有同分情况的,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 3001332岗位以专业笔试得分高者优,3001333岗位以面试第一项测评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期。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999224
监督电话:0551-6299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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