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以及与拟聘岗位有关的能力、知识、经验、性格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2013年7月16日4:00开始,考生请于7月16日3:30前到安医大一附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统考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厅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