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选调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选调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选调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选调的有关政策、咨询网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陆续登载于合肥市公务员局网、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市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62755100,18919605850。监督举报电话:63538709、63537337。查询网址:中国合肥网站(http://www.hefei.gov.cn)、合肥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gwyj.hefei.gov.cn)、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jj.hef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