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管理宣城-宁国高速公路)计划招聘10名交通协管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相关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视力良好,无各种残疾和传染性疾病,身高在1.70米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宁国户籍;有汽车驾驶技能、警(体)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二、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按每月1040元以及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为500元∕月)标准执行, 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工资按每月1040元以及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为1000元∕月)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待遇比照单位同类人员执行,上岗服装由用人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