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九、其他
本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zld.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52424
考务咨询电话: 0557-3023453
监督举报电话: 0557-3044446
附件:2013年宿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考职位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