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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包河区2013招聘卫生系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0-16 23:55:37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3年10月11日16:00结束。因部分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将按照公告规定递补一次。现将16名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准考证号
 
1
 区属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医师1
 9999010107
 
2
 全科医师1
 9999010106
 
3
 中药师
 9999010122
 
4
 区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114
 
5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112
 
6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206
 
7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204
 
8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009
 
9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007
 
10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015
 
11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029
 
12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203
 
13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210
 
14
 卫生监督执法
 9999011126
 
15
 区妇幼保健站
 B超心电医师
 9999010826
 
16
 妇保医师
 9999010924
 

二、面试资格递补人员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地点: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乘车路线: 23、27、141路公交车至包河区政府站下)。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3)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四、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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