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安徽省经信委和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经信委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安徽省经信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4665942
监督电话:0551-6287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