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阶段(另行通知)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被确定为初选名单人员,须在三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阶段(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按照政(企)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对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主要环节和招聘结果通过合肥猎头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由合肥烟草工贸总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审查合格后,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由试用单位对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九)工资、福利待遇
1、第一个合同期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年实行协议工资(之后执行公司相关规定),原则上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80%支付(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公司规定兑现绩效考核奖等。
3、公司予以新进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